阀门产品在生产完毕进行交付时,需要注意以下一些要求,认真进行检查,避免产品不合格造成事故问题。下述是部分关于调节阀的供货要求的分析,希望对你会有所帮助。
1.调节阀应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全新的合格的产品。
2.调节阀应具有清晰的标志。标牌应牢固地固定在阀门的明显部位,其内容必须齐全、正确并应符合GB/T13306的规定,其材料应用不锈钢、铜合金或铝合金制造。
3.阀门在试验合格后应清除表面的油污脏物,内腔应去除残存的试验介质。
4.阀门出厂时,球阀和旋塞阀的启闭件应处于开启位置,非金属弹性材料密封蝶阀的蝶板应打开4°~5°,止回阀的启闭件应处于关闭位置固定,其他阀门的启闭件处于关闭位置。配有重锤的应从杠杆上卸下。,阀门两端法兰密封面、焊接端、螺纹端和阀门内腔应用端盖等加以保护,且应易于装拆。阀杆外露的部分应予以保护。应装有无腐蚀性的符合使用要求的填料。出厂时应随带产品合格证、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。
同时,我公司主要是一家经销调节阀等产品,如有产品的需求,可电话进行咨询。 |